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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親會紀錄羅列罪名 指控不當管教!老師怒告家長判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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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某國中顏姓英文老師,不滿去(2023)年遭4名學生家長聯名,在班親會紀錄上羅列罪名,指控不當管教,怒告妨害名譽。經校方調解,家長們需賠1萬5000元和解。家長付了4500元後,得知校方調查顏女不當管教「部分屬實」,拒付尾款,又遭顏女提告。台南地院認為,校方的調查報告顏女被指控的不當行為僅1項且情節輕微,家長們未先查證就直接指控,確實造成對方名譽受損,需將原協議和解金全數付清,全案可上訴。
台南市1家國中4名家長去年9月聯名在班親會紀錄上羅列控訴顏女「情緒化、針對特定小孩、口出三字經穢言、多次表示不願帶班」等罪名,遭顏女怒告妨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。
民事部分經雙方協調讓步,最終以家長賠償1萬5000元作為和解金。家長陸續支付4500元後,校方調查出爐,確認家長指控顏女不當管教有「部分屬實」,此結果如讓家長逮到藉口,順勢停止支付剩餘和解金。
本文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0917002499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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